您现在位置: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日本国( JAPAN)(商务)

【信息时间:2008-03-06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 【我要打印】 【关闭

 

日本—短期商务
                                          
签证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书1张、照片1张(要求半年内免冠、浅色背景、4.5cm×4.5cm      或3.5cm×4.5cm的样式)
2.护照
3.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申请人页的“服务处所”栏须与申请签证时身份一致;户籍不属于本省的,需另外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暂住证或居住证上的“服务处所” 栏须与申请签证时身份一致。16岁以下可免户口本。)
4.所属单位在职证明书
5.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于所属公司为外资、合资企业)
7.招聘理由书
8.身元保证书(保证人应当具有部长、部门长、工厂长等管理职务以上)
9.滞在日程表
10.邀请单位法人登记藤本(有效期为3个月)、团体概要说明书、企业宣传册、四季报四者之一 。
签证费用:
签证费:200元,代办费:300元

 

日本—多次商务签证
满足以下要求的申请人。
有访日经历并在日本停留期间遵守日本国所有法律
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中担任课长(处长或经理)以上职务者,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包含IT技术员)
a. 国有大中型企业
b. 在中国工商,税务机关注册并在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及地区上市的企业
c. 在日本有经营基地或联络处,并为本馆辖区内日本工商会(各市商工俱乐部)会员的企业。
d. 日本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店等。
e. 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
签证所需材料:
1.签证申请书1张、照片1张(要求半年内免冠、浅色背景、4.5cm×4.5cm或3.5cm×4.5cm的样式)
2.护照
3.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申请人页的“服务处所”栏须与申请签证时身份一致;户籍不属于本省的,需另外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暂住证或居住证上的“服务处所” 栏须与申请签证时身份一致。16岁以下可免户口本。) 
4.所属单位在职证明书
5.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于所属公司为外资、合资企业)
7.短期商务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
签证费用:
签证费:400元,代办费:300元

 

注意事项
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申请机构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领馆在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追加其它材料。

办证工作日:签证申请材料进领馆后5个工作日(进馆当日不算工作日,不含材料往返传递时间) 领馆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网址:http://www.shanghai.cn.emb-japan.go.jp/cn/apply/index.html

版权所有: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Copyright © 2006-2019 VISAJ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楼F区 电话:025-83666590
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业务取号时间:上午08:45—11:20,下午:13:20—16:20
备案序号:
苏ICP备08006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