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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3-24 阅读次数: 作者:系统管理员 部门:系统管理部】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伴随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电子化的应对
自2023年3月17日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开始电子化。同日之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取得证明书。
※关于电子化的详情请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官网确认。
伴随上述措施的实行,我馆对3月17日之后进行签证申请时的提交材料做以下变更。
1. 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仅限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持有者)
在此之前,申请时要求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今后即使提交该证明书的“复印件”也可以申请。
此外,3月16日之前取得了纸质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持有者也可以使用其复印件申请。
2. 关于申请表
伴随上述事项1的变更,签证申请表的格式也产生更改。增添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编号”等记载项,填写时请留意。
※新格式下载请点击此处
以上转自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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